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
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平成31年1月1日制定
(令和6年8月31日修订)
HL株式会社
代表董事 佐藤 利树
HL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开展各类SE服务及托儿所运营业务。在提供这些服务的过程中,本公司处理大量个人信息。我们认为,妥善保护个人信息、保障个人的权利与利益,是重要的社会责任。本公司声明,将以下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作为自身行为准则,建立落实这些规则的组织体系,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确立稳固的保护与管理机制。
1.关于个人信息的获取、使用及提供等
①获取个人信息时,将尽可能明确其使用目的,并在实现该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,采用合法、公正的方式,经本人同意后获取。
②使用个人信息时,将用途限定在向本人明确说明、通知或公布的使用目的范围内,并采取措施防止违反该范围的目的外使用。
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其处理时,将在本人已同意的使用目的范围内依法进行。
2.关于安全措施的实施
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及使用安全,我们将建立包括信息安全措施在内的安全保障措施,努力有效防止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、个人信息泄露、丢失或损坏等,并纠正安全问题。
3.关于投诉及咨询等的妥善处理
收到本人的投诉或咨询时,我们将妥善、迅速地处理。同时,尊重提供个人信息者的权利;当本人要求披露、更正、删除其个人信息,或停止使用、提供等时,将依法及时予以处理。
4.关于遵守法律法规、指引及规范
为实现妥善的个人信息保护,我们将遵守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法规、国家制定的指引及其他规范。
5.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
我们将定期审核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,持续维护和改进该体系,以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。
个人信息咨询窗口
HL株式会社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TEL:044-280-7361
E-mail : info@hl-soft.co.jp
以上
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
1. 经营者名称
HL株式会社
2.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的姓名、所属部门及联系方式
| 管理者姓名 | 孟 凡冬 |
|---|---|
| 所属部门 | 总部 |
| 联系方式 | TEL044-280-7361 |
| (1)直接从本人获取个人信息时的使用目的 | ||
| 1 | 业务往来方信息 | 用于应对商务洽谈及其他各类咨询 |
| 2 | 员工信息 | 用于本公司员工的人事劳动管理、业务管理、健康管理及安全管理 |
| 3 | 应聘者的个人信息 | 用于招聘业务管理及与应聘者联系 |
| 4 | 与托儿所业务有关的个人信息 | 用于托儿所业务运营 |
| 5 | 在咨询页面输入的个人信息 | 用于回复咨询 |
| (2)其他情况下的使用目的 | ||
| 1 | 监控摄像头图像 | 用于治安防范 |
5. 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
本公司将部分人事管理及信息系统管理业务委托给外部机构。在向业务受托方交付个人信息时,我们会选择被认定能够妥善处理个人信息的受托方,并在合同等文件中约定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所需的事项,要求其进行妥善管理。
6. 个人信息披露等请求
本人或其代理人如希望请求个人信息披露等事项(通知使用目的、披露、更正、补充或删除内容、停止使用或清除、停止向第三方提供),可向本公司的咨询窗口提出请求。届时,本公司将在核实请求者为本人或其代理人后,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处理。有关披露等请求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刊载的“受理披露等请求的手续”。
7. 提供个人信息的自愿性
是否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,由本人自行决定,完全出于自愿。但如果未能提供必要项目,可能无法妥善提供各项服务。
【咨询窗口】
个人信息相关咨询由以下窗口受理。
〒210-0005
神奈川县川崎市川崎区东田町9−6加濑大厦101 4楼
TEL 044-280-7361
HL株式会社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关于所持有个人数据或向第三方提供记录的披露等事项
对于本公司持有的“所持有个人数据或向第三方提供记录”,本人或其代理人(法定代理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)请求通知使用目的、披露、披露向第三方提供的记录、更正、补充或删除内容、停止使用、清除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(以下统称“披露等”)时,本公司将按照以下手续予以处理。
(披露等请求的受理窗口)
请向以下窗口提出披露等请求。我们将向您寄送所需的申请表。
申请窗口 HL株式会社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(提出披露等请求时应提交的书面材料格式及其他请求方法)
请求披露等事项时,请填写本公司寄送的《披露等事项申请书》(申请表),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。相关请求免收手续费。
(核实请求披露等事项者为本人或代理人的方法)
请附上能够确认本人身份的证件(驾驶执照等)复印件。如由代理人提出请求,还请附上能够确认其代理人身份的文件及授权委托书。在确认本人或代理人身份后,我们将把上述材料与《披露等事项答复书》(答复表)一并退还。
1. 组织名称、地址及代表人姓名
・HL株式会社
・〒210-0005 神奈川县川崎市川崎区东田町9−6加濑大厦101 4楼
・代表董事 佐藤 利树
2.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的姓名、所属部门及联系方式
孟 凡冬(管理)TEL044-280-7361
| 业务往来方信息 | 用于应对商务洽谈及其他各类咨询 |
|---|---|
| 员工信息 | 用于本公司员工的人事劳动管理、业务管理、健康管理及安全管理 |
| 应聘者的 个人信息 | 用于招聘业务管理及与应聘者联系 |
| 与托儿所业务有关的个人信息 | 用于托儿所业务运营 |
| 在咨询页面输入的个人信息 | 用于回复咨询 |
4. 关于“所持有个人数据”处理的投诉窗口
由以下窗口受理。
〒210-0005 神奈川县川崎市川崎区东田町9−6加濑大厦101 4楼
HL株式会社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【获认可的个人信息保护团体名称及投诉处理申请窗口】
获认可的个人信息保护团体名称
一般财团法人日本信息经济社会推进协会
投诉处理申请窗口
个人信息保护投诉咨询室
地址
〒106-0032 东京都港区六本木一丁目9番9号 六本木First大厦内
电话号码
03-5860-7565 / 0120-700-779
5. 为安全管理“所持有个人数据”采取的措施
本公司明确所持有个人数据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具体风险来源,从组织、人员、物理及技术角度评估、确定消除或降低这些风险的措施,并实施最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。
(组织安全管理措施)
针对获取、使用、保存、提供、删除及废弃等各个阶段,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,明确处理方法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及其职责。
(人员安全管理措施)
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,说明处理个人信息时的注意事项。
(物理安全管理措施)
在处理个人信息的区域,实施员工出入管理并限制携入设备等,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未经授权者查看个人信息。
(技术安全管理措施)
实施访问控制,限定经办人员及其可处理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等的范围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