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個人資料的處理

個人資料保護方針

 

 

平成31年1月1日製定

(令和6年8月31日修訂)

HL株式会社

代表董事 佐藤 利樹

HL株式会社(以下簡稱“本公司”)開展各類SE服務及托兒所營運業務。在提供這些服務的過程中,本公司處理大量個人資料。我們認為,妥善保護個人資料、保障個人的權利與利益,是重要的社會責任。本公司宣告,將以下個人資料保護規則作為自身行為準則,建立落實這些規則的組織體系,並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確立穩固的保護與管理機制。

1.關於個人資料的獲取、使用及提供等
①獲取個人資料時,將盡可能明確其使用目的,並在實現該目的所必需的範圍內,採用合法、公正的方式,經本人同意後獲取。
②使用個人資料時,將用途限定在向本人明確說明、通知或公佈的使用目的範圍內,並採取措施防止違反該範圍的目的外使用。
③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或委託其處理時,將在本人已同意的使用目的範圍內依法進行。

2.關於安全措施的實施
為確保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使用安全,我們將建立包括資訊安全措施在內的安全保障措施,努力有效防止對個人資料的非法訪問、個人資料洩露、丟失或損壞等,並糾正安全問題。

3.關於投訴及諮詢等的妥善處理
收到本人的投訴或諮詢時,我們將妥善、迅速地處理。同時,尊重提供個人資料者的權利;當本人要求披露、更正、刪除其個人資料,或停止使用、提供等時,將依法及時予以處理。

4.關於遵守法律法規、指引及規範
為實現妥善的個人資料保護,我們將遵守有關個人資料處理的法律法規、國家制定的指引及其他規範。

5.關於個人資料保護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
我們將定期稽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體系的執行情況,持續維護和改進該體系,以提高個人資料的保護水平。

個人資料諮詢窗口
HL株式会社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TEL:044-280-7361
E-mail : info@hl-soft.co.jp

以上

關於個人資料的處理

1. 經營者名稱

    HL株式会社

2.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的姓名、所屬部門及聯絡方式

管理者姓名孟 凡冬
所屬部門總部
聯絡方式TEL044-280-7361
3. 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
(1)直接從本人獲取個人資料時的使用目的
1 業務往來方資訊 用於應對商務洽談及其他各類諮詢
2 員工資訊 用於本公司員工的人事勞動管理、業務管理、健康管理及安全管理
3 應徵者的個人資料 用於招募業務管理及與應徵者聯絡
4 與托兒所業務有關的個人資料 用於托兒所業務營運
5 在諮詢頁面輸入的個人資料 用於回覆諮詢
(2)其他情況下的使用目的
1 監視攝影機影像 用於治安防範
4.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除以下情形外,本公司不會向第三方提供客戶的個人資料。 (1)已獲得本人同意 (2)依據法律法規 (3)為保護人的生命、身體或財產所必需,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 (4)為改善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所特別必需,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 (5)有必要協助國家機關、地方公共團體或其受託方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事務,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礙該事務的履行

5. 個人資料處理的委託

本公司將部分人事管理及資訊系統管理業務委託給外部機構。在向業務受託方交付個人資料時,我們會選擇被認定能夠妥善處理個人資料的受託方,並在合約等文件中約定防止個人資料洩露所需的事項,要求其進行妥善管理。

6. 個人資料披露等請求

本人或其代理人如希望請求個人資料披露等事項(通知使用目的、披露、更正、補充或刪除內容、停止使用或清除、停止向第三方提供),可向本公司的諮詢窗口提出請求。屆時,本公司將在核實請求者為本人或其代理人後,在合理期限內予以處理。有關披露等請求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本公司網站刊載的“受理披露等請求的手續”。

7. 提供個人資料的自願性

是否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,由本人自行決定,完全出於自願。但如果未能提供必要專案,可能無法妥善提供各項服務。

【諮詢窗口】
個人資料相關諮詢由以下窗口受理。
〒210-0005
神奈川縣川崎市川崎區東田町9−6加瀨大廈101 4樓
TEL 044-280-7361
HL株式会社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
關於所持有個人資料或向第三方提供記錄的披露等事項

對於本公司持有的“所持有個人資料或向第三方提供記錄”,本人或其代理人(法定代理人或經授權的代理人)請求通知使用目的、披露、披露向第三方提供的記錄、更正、補充或刪除內容、停止使用、清除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(以下統稱“披露等”)時,本公司將按照以下手續予以處理。

(披露等請求的受理窗口)
請向以下窗口提出披露等請求。我們將向您寄送所需的申請表。
申請窗口 HL株式会社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(提出披露等請求時應送出的書面材料格式及其他請求方法)
請求披露等事項時,請填寫本公司寄送的《披露等事項申請書》(申請表),並透過郵寄方式送出。相關請求免收手續費。
(核實請求披露等事項者為本人或代理人的方法)
請附上能夠確認本人身分的證件(駕駛執照等)影本。如由代理人提出請求,還請附上能夠確認其代理人身分的文件及授權委託書。在確認本人或代理人身分後,我們將把上述材料與《披露等事項答覆書》(答覆表)一併退還。

1. 組織名稱、地址及代表人姓名
・HL株式会社

・〒210-0005 神奈川縣川崎市川崎區東田町9−6加瀨大廈101 4樓

・代表董事 佐藤 利樹

2.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的姓名、所屬部門及聯絡方式
孟 凡冬(管理)TEL044-280-7361

3. 所有“所持有個人資料”的使用目的
業務往來方資訊 用於應對商務洽談及其他各類諮詢
員工資訊 用於本公司員工的人事勞動管理、業務管理、健康管理及安全管理
應徵者的 個人資料 用於招募業務管理及與應徵者聯絡
與托兒所業務有關的個人資料 用於托兒所業務營運
在諮詢頁面輸入的個人資料 用於回覆諮詢

4. 關於“所持有個人資料”處理的投訴窗口
由以下窗口受理。
〒210-0005 神奈川縣川崎市川崎區東田町9−6加瀨大廈101 4樓
HL株式会社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
【獲認可的個人資料保護團體名稱及投訴處理申請窗口】
獲認可的個人資料保護團體名稱
 一般財團法人日本資訊經濟社會推進協會
投訴處理申請窗口
 個人資料保護投訴諮詢室
地址
 〒106-0032 東京都港區六本木一丁目9番9號 六本木First大廈內
電話號碼
 03-5860-7565 / 0120-700-779

5. 為安全管理“所持有個人資料”採取的措施

本公司明確所持有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方面的具體風險來源,從組織、人員、物理及技術角度評估、確定消除或降低這些風險的措施,並實施最適當的安全管理措施。

(組織安全管理措施)

針對獲取、使用、儲存、提供、刪除及廢棄等各個階段,制定個人資料處理規則,明確處理方法、負責人及經辦人員及其職責。

(人員安全管理措施)

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,說明處理個人資料時的注意事項。

(物理安全管理措施)

在處理個人資料的區域,實施員工出入管理並限制攜入裝置等,同時採取措施防止未經授權者查看個人資料。

(技術安全管理措施)

實施訪問控制,限定經辦人員及其可處理的個人資料資料庫等的範圍。